避开这些陷阱,买房成功率UPUP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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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天的到来总是这么的猝不及防,这几天忽冷忽热的天气,小编算是给折磨透了,但是随着春天的到来,买房的高峰期也随之到来,那么在这买房的最后一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,有什么要注意的呢?又有什么陷阱在等着大家呢?
1. 宣传的配套设施不写进购房合同
一般来说标准合同中有五项,首先是通水通电通电梯,保证基本的生活可行性,还有就是有关天然气及燃气管道的开通。但是还有很多宣传地铁口,学区房等的内容却并不会写进合同。
措施:仔细阅读合同,要求将有关内容写进合同,如果不能就保留宣传资料
2. 未取得预售许可
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“五证”,核实开发商的土地证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、销售许可证这五证,最主要的是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,这两证看准确了,一般原则上没有问题,特别是预售许可证。有些开发商卖房时未取得预售许可,在房价上涨后,又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,这对于购房者存在风险
措施:签订合同前仔细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


3. 车位捆绑销售
有些开发商在和你签合同前会说赠车位,但是在最后交房的时候,却说必须捆绑一个车位才可以交房,让你买车位。
措施:签订合同前向行政主管部门反应,因为根据法律规定,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,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
4. 交房时间约定不明
比如约定交房时间为开盘时间2年后,暂定时间,具体交房时间以开发商通知为准等
措施:签订合同前认真阅读每个条款

5. 免除逾期交房违约责任,或者开发商和业主违约条款不对等
一定要确认交房日期,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,不要接受任何抠字眼的不合理条款,特别要注意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比例问题。如约定业主逾期付款按照每日万分之六标准承担违约金,但是开发商逾期交房只按照万分之一的标准承担违约金
措施:要求对不平等条款进行修改

6. 合同附件补充协议陷阱
比如在主合同对装饰、装修有明确约定情形下,又以补充协议形式约定,可以同等品牌、设备替代,并约定主合同与本协议不一致时,一本协议为准。
措施:仔细阅读,谨慎签字
7. 开发商甩锅
如出现纠纷时,开发商以销售代理公司员工非自己公司员工为由,不承认销售宣传和承诺的。
措施:保留销售宣传资料,房款不能交付销售人员,直接汇到开发商账户并要求出具收据

8. 房屋质量陷阱
交房时出现起砂,空鼓,渗水等质量问题,开发商推给物业,物业推给开发商。
措施:交房时请专业人员陪同,因为有些质量属于隐蔽工程,一般人发现不了

9. 设计陷阱
如相邻两门打开会相撞
措施:购房前查看规划施工资料,较好实地现场查看
10. 样板房陷阱
开发商设置样板房参观时,显示有地下室,阳台灯赠品,但用微小字样标注“样板房仅供参考”,以实际交付为准,后出现交付房屋与样板房不一致
措施:将赠送内容写入合同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约定

世间套路千千万,唯有合同占一半,大家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睁大眼睛,有什么疑惑一定要资讯相关的律师,毕竟买房也是人生的一件大事,万一买了个糟心岂不得不偿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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