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福利到了吗?丽水市调整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!

丽水楼市 2017-12-05 17:40:00
用手机看
扫描到手机,新闻随时看

扫一扫,用手机看文章
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

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、《丽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》、《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》(丽政办发〔2017〕77号)等有关法规和政策,定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1月5日调整市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(含市直、莲都区、开发区)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。

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、《丽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》、《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》(丽政办发〔2017〕77号)等有关法规和政策,定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1月5日调整市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(含市直、莲都区、开发区)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。

一、工资基数

市区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计算标准按《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》(丽政办发〔2017〕77号)文件执行。

住房公积金月补贴较高限额为643元。

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
关于调整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

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经市政府同意,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,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标准作如下调整:

一、行政单位

(一)公务员:以月职务工资+级别工资+规范津补贴+特殊岗位津贴+无线通讯补助费+〔一次性奖金(即第13个月工资)+其它补贴收入40000元〕÷12作为每月缴存基数。

(二)工勤人员:以月技术等级工资+岗位工资+规范津补贴+特殊岗位津贴+无线通讯补助费+〔一次性奖金(即第13个月工资)+其它补贴收入40000元〕÷12作为每月缴存基数。

二、事业单位

(一)教育(实行基础性绩效工资比例 70%的)事业单位:以月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+基础性绩效工资+无线通讯补助费+1350 元(奖励性绩效工资月平均数)+其它补贴收入 40000 元÷12作为每月缴存基数。

(二)其他事业单位(实行基础性绩效工资比例60%):以月岗位工资+薪级工资+基础性绩效工资+无线通讯补助费+1800元(奖励性绩效工资月平均数)+其它补贴收入 40000 元÷12 作为每月缴存基数。

三、下述津贴、补贴列入工资基数

(一)特级教师津贴、教师岗位薪级提高 10%、按浙人薪〔1994〕82号文件规定中小学校管理人员实行的岗位津贴;

(二)护士岗位薪级提高10%、按浙人薪〔1994〕82号文件规定县以下卫技人员实行的岗位津贴。

四、各行政事业单位每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(另附12月份工资表)须经市财政局业务处室审核后,送市公积金中心。

二、调整方法

市区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于2017年12月18日至29日自备U盘(或其他移动硬盘),到我中心办事大厅(人民路607号商会大厦六楼)拷取原始数据格式,将调整好的新数据录入拷盘,并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、2017年度丽水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核定表及丽水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表,加盖单位公章,财政供养的单位需附12月份工资表报财政业务处室审核盖章,核实后及时将电子数据发送至:345825200@qq.com,并于2018年1月5日之前将纸质材料报我中心办事大厅审核,联系电话:2051634。

三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

(一)从2018年1月起,各单位应按调整后的缴存额缴存住房公积金,月缴存额以职工2017年12月份的工资标准为基准进行计算。

(二)2018年1月份有人员变动的单位,请单位经办人及时填报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;在返回数据时应告知我中心工作人员。

转自:丽水发布 

声明: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,除焦点官方账号外,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焦点立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