丽水市区首例,较高罚5000元!

丽水楼市发布 2021-10-11 11:39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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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是什么垃圾?”这个梗对于丽水老百姓来说不再是一句玩笑话,而是成为了我们的日常用语

“你是什么垃圾?”

这个梗对于丽水老百姓来说

不再是一句玩笑话

而是成为了我们的日常用语

▲大家来找“茬”,上面四个桶有几处错误?9月15日,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,在巡查时发现,市区一家早餐店垃圾桶均未设置分类标识,且桶内混合着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,随后执法队员进行了立案调查。今天,处罚结果出来了!

 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紫金街道执法队

  副队长 郑贤伟

根据《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第31条的规定,该店是要设置垃圾分类的收集容器,就是我们通俗讲的分类的垃圾桶,但是实际调查中,这个店没有设置分类的垃圾桶。

今天上午,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向该家早餐店送达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要求其按照标准设置垃圾桶并分类投放,并处以600元的罚款。

据悉,这是丽水市区首例,因未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,被处罚的案件。

 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紫金街道执法队

 副队长 郑贤伟 

《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已经在2021年正式5月1日实施了,按照规定,市区的全部商家,都要设置垃圾分类的垃圾桶,未按规定设置垃圾分类的垃圾桶,可以处于500-5000元罚款。

小编觉得

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

根本目的是希望广大市民

能提高垃圾分类意识

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

让我们家园更加美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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